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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5月12日新闻,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视察终结,移送审查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最高人民审查院指定统领,由山东审查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山东省青岛市人民审查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宝华作出拘捕决议。案件正在进一步治理中。
刘宝华简历
刘宝华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河北宁晋人,1984年1月加入事情,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高级经济师。
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,在水利电力部、能源部、电力部等单位事情(其间,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,中央讲师团(江西)党委委员、团委书记;1990年至1995年,在北京师范大学、河北大学在职学习,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)
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,任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经济运营随处长、助理巡视员
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,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羁系部副主任、主任(其间,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,在华北电力大学工商治理学院手艺经济及治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;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,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
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,机构刷新待分派
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,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羁系司司长(正司局长级)
2014年5月起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(其间: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,挂职担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;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,在中央党校第63期厅局级干部学习班学习)
2017年8月起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(简历摘自国家能源局网站)